經歷了一個星期的最低溫攝氏二度寒流,天氣漸漸回暖了。上班途中,收音機的 DJ 正談論著今天最新出爐的內布拉斯加州(Nebraska)樂透彩中獎者。據說此次創新高的彩金達 US$ 365,000,000(三億六千五百萬美金!光是數零就數得我頭暈),由八位切肉工同事共享,在扣除聯邦和州稅後,每人仍可獨得一千五百萬美金。這筆數目換算成台幣,就是四億八千萬囉。而在十七日買彩券時,每個人只出資五元美金,這可算是「最高投資報酬率」的金氏紀錄了吧。
DJ 提到一個問題是,中彩金的人大概都得換新環境,重新和有相當財力背景的人交朋友,否則和舊朋友出去吃飯或旅行,每個人都認定他們每次都該買單。至於是各付各的公平,還是有錢的人付帳才公平,大概就看你站在那一方的角度來想了。
才上個月,也有個華裔年輕人中了二千萬美金的紐約州樂透彩。據說他馬上和朋友斷絕聯絡,還有人說他領了錢就連夜飛回大陸隱姓埋名了。由此類推,如果你想一夜致富又仍保有原來的好朋友,最好是和你的好朋友合資買彩劵,也許大家還可以一起買個小島住在附近吧。
有趣的是,當被問到中獎後的計劃,這些新富豪的回答有:「清洗我的卡車」、「付清帳單」、「睡覺」和「繼續工作到有人接手」。也許事情發生得太快,來不及想任何的財務計劃和觀念,不過我懷疑有多少暴發的人可以保持平常心過日子睡覺?有多少人能不被財富改變價值觀?我們也聽過有中頭彩的人,由於不善理財,而在幾年內花光了所有財產。連 DJ 也說很好奇他們在一年以後會是過什麼樣的日子。
據說中樂透彩券的機率,比被閃電打到的機率還低很多,既然有發財夢才去買彩券,不如連發財後的計劃也一起幻想吧!雖然我不認為自已有這麼強大的偏財運,但聽了新聞以後,倒是做了好幾天的「如何運用彩金」的夢。
5 comments:
我曾讀過關於中獎者的報導,據追蹤近百分之八十五的中獎者,十年後都家破人亡。少有人能秉持自己原有的想法和生活。不過,我也會假想中獎,只是我沒機會買彩卷。
百分之八十五那麼高啊?好慘!
所以理財概念真的是要平常就培養的喲,否則萬一我們中獎了...
嗯,還是要有機會買彩券,再來做中獎夢吧。
我比較在意的是,怎麼稅那麼高呀?三億六千萬美金,八個人各得一千五百萬,總計也不過一億二千萬,剛好三分之一,那三分之二都政府拿去嗎?果然做莊的穩贏...哼!
小孩何必自暴自棄呢?!台灣稅比美國稅少多了。
妳不知道美金難賺嗎?我們的所得稅就大概在30%—40%了,何況是不勞而獲的彩金呢!
如果我有一千五百萬美金,分給做莊的山姆叔叔三分之二還沒多大感覺;我心疼的是難賺的薪水,還要被抽快一半的稅。
貢丸妺,有夢最美。不過真的有工作才有錢養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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